桃園縣手語翻譯服務中心
「96年度手語翻譯進階培訓班課程」招生簡章
一、辦理依據:桃園縣96年度身心障礙者手語翻譯服務實施計畫辦理
二、辦理目的:積極培訓手語翻譯人才,鼓勵參加全國手語翻譯證照考試,以提供聽障者無障礙之環境。
三、招生對象: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且均須評審委員測試通過
1.年滿二十歲,高中(職)以上畢業之社會人士,且有基礎手語經驗者。
2.政府機關人員、各公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、團體或基金會在職人員,對手語翻譯學習有興趣,自認為有恆心、毅力可完成課程。
3.聽語障家屬(符合2.3.者為優先)
四、招生名額:30名
五、報名方式:親自或委託、郵寄、傳真或E-mail均可,需附上簡歷(自傳)
六、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2月2日 止
七、甄選時間:2月10日(星期六)上午10:00~17:00
攜帶證件:請攜帶身份證、學歷、相片一吋五張、手語課程結訓等證明文件;
當日須先預繳保證金3000元,始為報名完成。
甄選地點:桃園縣手語翻譯服務中心(八德市介壽路二段901巷49弄91號)
¶學員若有其他疑問請洽手語中心工作人員¶
八、錄取通知:2月12日起二天內陸續通知
九、培訓地點:中壢市中壢國小(中壢市延平路622號,近中壢火車站)
上課期間:96年3月5日 起至96年8月下旬止,每週一、三、五晚間6:30~9:30及不定期周六,共計222小時(含課外實習)
十、學員權利:經錄取後免學費,依實際狀況酌收材料費。
十一、學員義務:1.確實遵守課程進行之相關規定。
2.受訓期間請假時數不得超過「上課總時數百分之八十」之規定,並退還收取之保證金。
3.儘量配合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活動志工人力之支援。
十二、注意事項:凡上課時數達百分之八十者,結訓後縣政府頒發結訓證書;學員實際參與實習服務滿一百小時者,另發給實習服務證明。
十三、報名地址:桃園縣手語翻譯服務中心(八德市介壽路-二段901巷49弄91號)
電 話:(03)368-6885 284-1754
傳 真:(03)368-0656 457-7709
E-mail:sound.t28@msa.hinet.net
聯絡人:胡至慧 邱怡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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