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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妳有女兒,千萬要給女兒看







女人別太委屈自己

 

 

 

~郭昱晴的故事!~ 吳淡如

 

郭昱晴是前台北縣長尤清的無緣準媳婦

她和豪門第二代談了10多年的戀愛,

從高中談到了35歲

只有這麼一個男朋友,

卻在眾人驚訝聲中分手了。

 

她遺憾的說,專心修了這麼多年的愛情學分,

卻拿不到畢業證書,或許真的沒有緣分。

 

未嫁先入豪門幫佣

聽她說出分手緣由,我震驚不已;

原來,經濟自主、個性獨立、才華洋溢的她,

曾經這麼委屈過自己,只為了討未來的婆婆歡喜。

 

男友是個徹底愛家又孝順的人,

母親是家中主宰,她說一,他不敢說二。

 

男友在大學畢業後到美國讀書,

她本來也想用自己工作存下來的錢隨同前往,

他媽媽卻不允許,理由是她在身邊,他會讀不好書,

還希望她不要繼續拋頭露面在外頭工作,

要她搬到家中測試,審核她是不是個好媳婦。

 

她為了愛,在男友家中接受了數年「未來媳婦」訓練,

她要負責做家事、倒垃圾和當未來婆婆的專屬司機,無薪無酬。

 

熬了幾年,男友學成歸國,訂了婚後,她清晨得起來煮早餐,

還不准與他家家人同桌,要等男人們吃完才能上桌。

 

男尊女卑,她都忍受,

婆婆說話也總是東嘲西諷,

只因男友告訴她「妳就聽媽的,我什麼都聽妳的。」

 

一位曾經幹過台北縣長的人,

八年的時間就成了「豪門」,真是不可思議,

當然他自己沒說啦!

 

但這是社會觀感不是嗎。

 

可是就在尤大縣長卸任前的嘴臉,

也可以觀察到他是怎麼朝「豪門」之路邁進。

 

在「豪門」受到這種待遇,

她根本不敢回家講。

 

只能偽裝自己過得很幸福。

 

 

請男友做事被辱罵

分手的最後導火線只是一件小小的事情。

 

準婆婆要她幫忙買某個牌子的保養品,

分贈給她的朋友們,她照做了,

那天她開車和未婚夫一起

依約定時間將保養品送到婆婆和朋友聚會的場所

因為實在是找不到停車位,

她只好請未婚夫代為送進那一家家門。

 

離開後沒多久,她接到了10幾通簡訊,

裡頭都是準婆婆的威嚇:「妳好大膽子,竟敢要叫我兒子當妳的佣人!」

 

「不要再說妳跟我們家有什麼關係,妳沒資格進我家門!」

 

淚水決堤的她,在一剎那間忽然提起勇氣,

打了電話給準婆婆:「不要再威脅我了,我不會再跟你兒子在一起。」

 

談了那麼久的戀愛,分開當然心痛。

 

最心痛的,她說,是沒有好好孝敬自己父母,

卻把青春歲月貢獻給一個不曾真正接納過她的所謂「豪門」。

 

女人常以委曲求全為美德,但若委曲不能求全,

那問題就不在於妳,當感情忍到握緊的拳頭都發抖時,還是得放手。

 

這裡想到一件有趣的觀點,有些女人說,

嫁給孝順的男人,一定錯不了!

在這裡,很顯然錯大了。
女人嫁人後不是菲傭,更不能樣樣都要媳婦兒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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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ulisun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